
案例一:近日,天水網警在工作中發現,有網民在網絡平臺發布天水大雨積水淹沒道路車輛的視頻,引發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對防汛救災工作造成誤導。
經核查,天水市范圍內未發生該險情。公安機關依法對視頻發布者顧某給予行政處罰。
案例二:近日,臨夏網警工作發現,一網民在網絡媒體平臺連續發布多條視頻,視頻顯示發生山洪災害,損壞了道路,并配文造謠稱臨夏縣地區發生山洪,損壞了道路交通。
經核查,視頻發布者將網絡上的其他地區受災視頻通過軟件剪輯“移花接木”并進行配音后,在短視頻平臺發布,意圖獲取網民關注、吸引眼球,卻對當地防汛救災工作造成誤導。公安機關依法對視頻發布者馬某給予行政處罰。
案例三:近日,天水某網民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山洪自然災害視頻,配文稱“甘肅隴南康縣受強降雨影響引發山體滑坡已致2人死亡”,引發社會關注。
經核查,近期康縣未發生山體滑坡造成人員死亡情況,該視頻來源于網絡,系網民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剪輯配文發布的不實信息,該信息對當地救援工作造成誤導。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視頻發布者崔某給予行政處罰。
案例四:近日,網民周某在短視頻平臺發布稱:“寧夏特大洪水災情,養殖戶損失慘重”。視頻中涉及多地洪澇災害內容,引發大量網民關注,對當地防汛救災工作造成誤導。
經核查,網民周某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全然不顧事實真相,惡意虛構并傳播不實信息。目前,公安機關對周某處以行政拘留6日的行政處罰。
發布言論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對發布不實信息、造謠博取流量、吸引眼球的不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
來源:公安部網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