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貸款”后無法提前還款
貸款年利率達23.99%
“6月16日,我接到一通電話,對方稱我有貸款優惠額度,讓我下載宜享花App并注冊登錄。”黃先生向記者描述道。接到電話后,他出于好奇想知道自己的貸款額度,便隨即下載了“宜享花”App,并按照操作指引填寫了個人信息。“填好后,頁面顯示額度為99900元。隨后我關閉了App,期間既沒有簽署任何協議,也沒有點擊借款申請。”
據黃先生所述,當日22時左右,他收到一條短信,提示99900元已到賬,其銀行賬戶顯示款項由國民信托有限公司匯入。“收到這筆打款后,我十分疑惑,明明沒有申請借款,為何會直接放款給我?”
黃先生隨即打開宜享花App查看,發現他已與國民信托有限公司簽署了貸款合同。合同顯示,該筆貸款年利率為23.99%,且注明“該費率在貸款期限內不做調整,貸款采用單利計息方式”。
“我不可能去貸利率這么高的產品,而且我也沒有貸款需求。僅僅是查看了一下額度,就‘被貸款’了,這完全違背了我的個人意愿。”黃先生向記者介紹道。6月17日,他聯系客服,嘗試申請撤銷該筆貸款,或者提前還款、一次性結清貸款。但客服表示,經系統核實,該筆借款暫時不支持在首期辦理提前結清手續,建議他在第三個還款日之后再聯系客服協助辦理一次性提前結清事宜。“也就是說,我得先還三期貸款,之后才能去協商一次性還款。這樣一來,我會損失很多利息,這是我無法接受的。”
宜享花App運營方回復:
已撤銷投訴人本次貸款
6月19日,針對黃先生的投訴內容,記者向宜享花App運營方宜信微佳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進行求證。6月20日,該公司向記者發送了《關于央廣網采訪問題的回復函》。回復函中提到:客戶在宜享花平臺申請借款,不存在“查詢額度即被放款”的情況,其申請借款的各環節均由客戶本人自主操作,并會為客戶提供簽署協議的強制展示環節,以便于向客戶的信息披露。
針對黃先生疑似遭遇“被貸款”的情況,回復函中介紹,該客戶于6月16日按照正常流程成功申請借款。次日,客戶聯系宜享花客服申請退款,客服同意了該筆退款申請,并與客戶協商明確了退款方式。截至6月19日,客戶已完成全部本金的退回,且未產生任何其他費用。
記者在收到回復函后聯系黃先生,他稱已于6月20日收到了扣劃全部本金的短信。
“被貸款”背后
“高炮”灰色產業鏈引關注
類似黃先生這樣遭遇的消費者并非個例。來自安徽的楊女士向記者講述了她的“被貸款”經歷。據楊女士所述,她在某短視頻平臺上看到一則廣告,廣告宣稱“貸款利率低,點擊即可查看額度”。隨后,她根據廣告指引,輸入了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緊急聯系人信息以及銀行卡號碼等,并下載了宜享花App。
“登錄App后,我發現‘可用額度’一欄顯示‘放款中’,金額為8萬元。這筆錢到賬后,我才意識到自己被強制放款了,而且利息很高。我十分肯定,我只是點擊獲取額度,結果卻變成了申請放款。在此過程中,宜享花App從未公開向我展示借款的利息、還款期限等應當公開的信息。”
楊女士稱,在被“強制放款”后,她踏上了維權之路。“我先是在App里聯系人工客服,向客服表明自己不需要這筆貸款,并請求客服劃扣本金。”然而,楊女士與客服溝通的過程并不順利。最終,客服向她提供了一個賬號,要求她采用對公轉賬的方式將本金全部轉入該賬號。楊女士擔心再次陷入“套路”,最終選擇在某投訴平臺上進行投訴。在投訴平臺的協助下,她成功劃扣了全部本金。
記者在“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消費保”等投訴平臺,以及貼吧、知乎等網絡平臺上搜索發現,有著與黃先生、楊女士類似經歷的投訴者不在少數。而涉嫌“強制放貸”的,并非只有宜享花一家。
“您還有一筆現金未提現,今日申請最高可享150元免息券,快速VIP通道直達。”來自山東的卜先生向記者介紹,他在手機上收到這條廣告后,點擊鏈接下載了“悅分期”App,填寫了相關資料,并且授權了通訊錄、通話記錄等權限。“查看額度后,我的銀行卡里直接多了1800元,而且這筆錢是私人轉賬匯款。這時候再登錄App,顯示5天后我要還款3474元。”卜先生在網上發布自己的經歷尋求幫助后,才得知自己疑似遭遇了“高炮”。
記者了解到,“高炮”產業鏈是以非法高利放貸為核心,借助技術手段并輔以暴力催收構建起來的灰色利益鏈條。其運作模式通常表現為提供短期、高息貸款,通過強制放款、“砍頭息”、暴力催收等違法手段牟取暴利,涉及多個環節的違法勾結。
“一般來說,強制放貸者會選擇信用良好且名下貸款不多的人作為目標。這類人往往有一定的貸款需求,但并非‘鐵了心不還’或‘不懼怕催收’的職業‘擼貸’群體。這也從側面反映出隱私信息存在泄露或被倒賣的現象。”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強制放貸后,助貸平臺往往會設置提前還款障礙,例如不支持提前還款操作,或者干脆不提供提前還款的入口,以此賺取高額利息。“如果到期借款人未能還款,通常會面臨暴力催收、‘爆通訊錄’等威脅。催收手段花樣繁多,比如進行言語騷擾、聯系借款人的家人朋友、給借款人工作單位打電話,甚至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威脅借款人等。這些后果是一些借款人難以承受的。”
貸款合同簽名為機打
網絡貸款流程漏洞亟待完善監管
“查詢額度和借款是兩個不同的環節。查詢額度通常是金融機構對用戶的信用狀況等進行初步評估,該環節基于用戶主動發起,且用戶擁有自主決定是否繼續進行借款操作的權利。如果用戶在查詢額度后,助貸平臺便強制放款,這種行為涉嫌構成欺詐、強迫交易罪。”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副主任李紅枝介紹,如果查詢額度環節即強制綁定借款流程,則涉嫌剝奪用戶的知情權,侵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在黃先生向記者提供的“貸款合同”里,記者留意到,借款人簽名處顯示為機打簽名。楊女士以及其他有類似遭遇的受訪者均表示,操作中根本沒有簽名環節,甚至從未見過電子合同,感覺自己“被簽署”了貸款合同。
“機打簽名”是否能反映借款人的真實交易意愿?根據《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互聯網貸款電子合同應具備可靠的電子簽名,以此保證合同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借款人應在貸款申請流程中經歷強制閱讀貸款合同的環節,且應設置合理的閱讀時間限制。合同簽署過程要確保借貸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
李紅枝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有效的電子簽名需滿足“簽名人專有”“簽署過程可控”“內容不可篡改”等條件。機打的印刷體簽名,若非本人控制則無效。在合同簽署過程中,若不存在電子簽名流程,除非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否則該合同不成立。“手寫簽名與機打簽名都只是電子簽名的一種表現形式。判斷其是否體現真實意愿,需要綜合考量簽署過程是否為借款人的自主行為,以及簽名是否可靠等因素。部分助貸平臺跳過人臉識別、數字證書等可靠的驗證環節,僅憑借手機號或姓名就‘簽署’合同,存在身份認證環節缺失的問題,無法證明是用戶主動簽約。”
“目前,監管機構對電子合同簽名標準尚未細化,助貸平臺可能利用這一漏洞自動生成合同。”北京市帥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沈騰建議,應細化電子簽名相關監管細則,明確身份認證等方面的具體技術標準和操作流程。要建立健全維權機制,搭建電子簽平臺與法院的數據互通機制,推行“舉證責任倒置”制度。此外,還需加強消費者教育,普及金融知識和法律常識。
李紅枝認為,“查詢額度即下款”模式本質上是在利用流程漏洞強迫用戶接受高息貸款,該模式下合同的效力、利率的合規性以及簽名的真實性均存在重大缺陷。在監管層面,需從電子合同技術標準、綜合息費披露、第三方合作責任等方面著手堵塞漏洞,防止借貸流程因過度“簡化”而異化為侵權工具。具體而言,可在國家層面由監管部門制定詳細且統一的強制性技術標準,明確規定平臺在身份認證、簽名制作、數據存儲和驗證等環節必須采用的技術手段和安全級別,確保身份認證的準確性與安全性。此外,還可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簽名認證平臺,對網絡借貸平臺的電子簽名進行集中認證與管理,從而提升電子簽名的公信力。
招聯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金融管理部門與地方政府應加強同公安、法院等單位的合作,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打出治理“組合拳”。對于存在誘騙詐騙、違規放貸、非法催收等行為的,司法機關應及時介入,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形成對非法借貸平臺及借貸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保護公眾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他同時提醒,金融消費者申請貸款時,應直接前往正規金融機構辦理,或者通過金融機構的線上渠道,如手機銀行App、官方網站等辦理。切勿通過非法借貸平臺或其他不正規渠道隨意申請貸款,切勿將個人信息資料提供給不正規的借貸平臺(App)或貸款中介機構。
來源:央廣網北京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