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源“成都都江堰公安”微信公眾號
經查,趙某對其散布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承認自己因農家樂生意不景氣,故意編造文體旅局在幫其引流的不實言論,以此來博人眼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都江堰市公安局依法對趙某處以行政處罰。
在網絡平臺發表信息,特別是有商業用途的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公民也應當加強鑒別、識別能力,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來源:“成都都江堰公安”微信公眾號
稿件來源:“成都都江堰公安”微信公眾號 發布時間:2024-05-29
▲圖源“成都都江堰公安”微信公眾號
經查,趙某對其散布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承認自己因農家樂生意不景氣,故意編造文體旅局在幫其引流的不實言論,以此來博人眼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都江堰市公安局依法對趙某處以行政處罰。
在網絡平臺發表信息,特別是有商業用途的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公民也應當加強鑒別、識別能力,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來源:“成都都江堰公安”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