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疫情防控重要時期,臨夏市委網信辦提醒廣大網民,自覺增強法律意識、責任意識、自律意識,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齊心協力,共同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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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人注意!散播疫情謠言
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新一輪疫情發生的半個多月以來,多少人頑強地和新冠病毒進行拼殺,黨員干部沖鋒在前,醫護人員日夜奔忙,公安交警堅守卡口、有關部門保障供應,社會各界捐款捐物,群眾積極做好個人防護……臨夏人民眾志成城、萬眾一心,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奮勇拼搏。
都說“從來都沒有什么歲月靜好,只是有人替你負重前行。”今天,我們能夠在一個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城市里靜待“疫”散,只因有著無數“逆行者”的辛勤付出。如果我們不能奮戰在防疫前線,為疫情防控揮灑汗水,那么,就請一定積極配合各項防控措施、正確做好個人防護,同時,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不添亂。
對于那些在網絡上編造、散布謠言的人,無論是為了好玩、起哄,還是為了吸引眼球、增加流量,造謠傳謠者的行為都很可恥,也必將受到公安機關的依法打擊。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分為三種:
一是民事責任。即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民事主體的名譽權,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二是行政責任。即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三是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于編造、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必將依法查處。同時也請廣大群眾保持清醒的頭腦,關注本地政府機關及官方權威媒體發布的消息,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如此,我們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抗疫”共識、形成“抗疫”合力,渡過疫情難關。
來源:新臨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