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注意到,我國法律已有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此前,曾有餐飲店因在外賣內放置“好評返現卡”,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1.2萬元。

淘寶調整評價規范:
賣家不得以好評返現等方式引導買家“好評”
記者了解到,此次規則變更有兩個要點,包括調整評價內容及行為要求以及明確評價違規處置措施。
變更后的內容顯示:
在賣家行為要求方面,淘寶網要求,不得自行或通過第三方要求買家只寫好評、修改評價、追加評價等;
不得以物質或金錢承諾為條件鼓勵、引導買家進行“好評”,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現、好評返現、好評免單、好評返紅包、好評返優惠券;
不得通過誘導買家、虛假交易等不正當方式獲取不真實的評價;
不得自行或通過第三方故意給予同行競爭者與事實不符的評價。
同時,在買家行為要求方面,淘寶網指出:
不得以給予中評、差評、負面評論內容等方式謀取額外財物或其它不當利益;
不得大量發布無實際意義信息、與實際不符的信息等行為。
淘寶網指出,違反以上要求的,將根據《淘寶平臺違禁信息管理規則》、《淘寶平臺交互風險信息管理規則》、《淘寶網市場管理與違規處理規范》等規則進行相應的處理。
如:
針對違規信息可采取屏蔽評論內容、評分不累計等措施;
針對違規賣家可采取向買家賠付一定金額、下架商品、刪除商品,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扣分等措施;
針對違規買家可采取限制買家行為等措施。
據了解,此次規則變更將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好評返現”違反多項規定
曾有餐飲店因此被罰1.2萬元
記者注意到,對于“好評返現”等誤導消費者進行評價的行為,我國相關法律已有規制。
例如,《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此外,《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均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今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提出,經營者不得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誘導用戶作出指定評價、點贊、轉發、定向投票等互動行為。
此前,曾有餐飲店因在外賣內放置“好評返現卡”,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根據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披露的案件信息,2021年6月10日,揚州市江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江都區一家飲品店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美團外賣”從事經營活動,為了增加顧客的好評數和好評率,增加外賣流量,印制宣傳卡片約10000張。根據宣傳卡片要求,確認收貨給予五星帶圖帶字樣的好評后,添加店鋪微信并發送五星好評截圖。經店鋪微信確認后,給予消費者返現金額2.8元、1.8元、0.8元不等的紅包。
該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屬于對商品的用戶評價作虛假的商業宣傳行為。該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12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 南方都市報、N視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