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的趙某某系無業人員,自2018年開始購置警用裝備,并多次在社交平臺發布其穿戴警用裝備的視頻冒充警察。2020年1月26日,趙某某為滿足虛榮心,擴大網絡影響力,將自己身著警服的照片設為微信頭像,同時將微信昵稱設為“鞍山交警小龍”,并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其編造的當地公交車全部停運、長途客運站停止營運等內容,并配發多張警察執勤圖片。信息發布后,被多名網友轉發至朋友圈和微信群,大量市民向相關部門電話咨詢,引發不良影響,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
趙某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案相關截圖
2020年2月,鞍山市鐵西區人民檢察院對趙某某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案提起公訴。當年2月21日,鞍山市鐵西區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該案并當庭宣判,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在疫情防控期間,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網絡或者其他渠道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而故意在網絡上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等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對此,檢察機關依法進行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