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絡涉槍犯罪案件的特點
1.涉及槍支種類多。從所涉槍支類型上看,種類繁多,大部分為非制式槍支彈藥,但有少部分為制式槍支甚至軍用槍支。涉及的槍支類型有火藥槍、散彈槍、氣手槍、轉輪手槍、氣槍、獵槍、沖鋒槍及鉛彈、子彈等,部分案件涉及槍支彈藥數量巨大。
2.互聯網QQ群、專業論壇為主要交易場所。從我院審理的網絡涉槍案件來看,被告人均是使用網絡化名,利用QQ、槍支論壇等方式結識買賣對象,使用網絡術語化名,通過網絡發布槍支、套件的相片,交流信息,輔之以手機短信告知運輸地址,使用網銀等網上支付方式進行轉款交易,通過物流、快遞公司交易運輸,增加交易的隱蔽性與快捷性。
3.犯罪主體以青少年居多且學歷不高。我院審理的涉槍案件中被告人年齡在30周歲以下的有33人,占到涉槍案件被告人總數的40%左右,且約有70%為初中及小學文化程度。
4.犯罪行為交叉性特征明顯,社會危害大。一些被告人通過網絡購買槍支彈藥后,用于防身、械斗、追討債務或者其他非法目的,極易引起社會恐慌,威脅群眾人身安全,社會危害性大。從我院審理的網絡涉槍案件來看,被告人除涉及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槍支彈藥罪或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外,還涉及故意傷害、販賣毒品、尋釁滋事、放火、交通肇事、非法拘禁、強奸、盜竊、賭博等其他罪名。
二、網絡涉槍犯罪案件多發的原因
1.部分被告人對非法持槍即構成犯罪的認識不足。一些非法持槍的被告人為軍事武器愛好者,持有槍支的目的在于個人欣賞,實現從軍夢想,有的被告人認為自己不利用槍支犯罪,就不會被公安機關發現,有的被告人甚至不知道無證持槍是犯罪,沒有意識到持有槍支潛在的社會危害性。
2.網絡及物流業日趨發達,為槍支交易提供便利。近年來,網絡已成為槍支非法銷售的重要形式,某些論壇甚至成為槍支非法交易的集散地,而網絡運營商、網管等負有發布信息審核義務的人員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法定義務,導致此類信息在網絡上大肆傳播。如在一起涉槍案件中,涉及一服務器架設在境外的涉槍論壇網站聯盟,該論壇是一個為注冊會員提供氣槍、仿真槍、槍支配件、軍品等相關物品的交易平臺,網站會員眾多、公然發布涉槍交易信息。部分物流、快遞公司為經濟利益疏于對運送物品審查,對虛報物品項目不認真進行核查,為不法分子買賣槍支彈藥提供了便利。不少被告人供述稱,他們在網絡購槍后,均系通過物流、快遞公司獲取所購槍支彈藥及配件、瞄準鏡等。網絡監管不力,物流、快遞審查不嚴現象突出是網絡涉槍案件逐漸增加的重要原因。
三、預防網絡涉槍犯罪案件的建議
為從源頭上有效預防網絡涉及槍支犯罪案件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我院建議:
1.加大宣傳,提高群眾的法制觀念。充分利用媒體,開展防范和警示教育,普及涉槍政策法規。對于發生的網絡涉槍類案件要通過傳統媒體,尤其是網絡新媒體、手機客戶端、微博微信等多種渠道進行宣傳報道,增強宣傳的針對性與精準度。要加強防范教育,特別是要在農村中加大對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犯罪的宣傳力度,以案釋法,剖析典型案例,提高群眾的守法意識,幫助群眾認識和理解購買、持有槍支彈藥的危害性,激發群眾檢舉揭發涉槍違法犯罪活動的積極性,努力營造和提高全社會的禁槍范圍。
2.對網絡和物流公司、快遞公司等流通行業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建議公安機關和相關網絡監控部門利用網絡技術手段對各類交易網站、電商、論壇進行全方位監控,規范網上交易活動,督促網絡運營商和相關網站管理者加強網上交易內容的監管,嚴格審核責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違法有害信息的傳播,嚴控網絡購銷途徑,做好證據收集、固定、保存工作。同時嚴格規范物流公司、快遞公司對郵寄物品的查驗制度,采取抽檢、有獎舉報等方式促使物流公司、快遞公司強化對郵寄快遞物品運送前的查驗制度。對于未盡到相應義務的公司進行罰款、取消經營資格等行政處罰措施,切斷槍支等違法物品流通的渠道。
3.建立涉槍犯罪案件相關信息通報協作制度,形成縱橫一體的綜合打防機制。在地級市內,以政法委為核心,公檢法三家密切協作,對于涉槍犯罪案件信息及時溝通,必要時檢察機關及時介入涉槍案件的偵查,引導公安機關取證,做到快捕、快訴,力求從快從嚴懲處,徹底打擊涉槍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遏制當前涉槍犯罪高發的勢頭。當地司法機關要與外地政法部門加強協作與交流,在打擊和防范涉槍犯罪建立協作機制。網絡涉槍犯罪案件大多涉及多個地區,各犯罪團伙、被告人之間往往存在密切聯系,因此,執法部門在辦理網絡涉槍犯罪案件時應及時將案件信息上報,由上級單位對整個轄區內網絡涉槍犯罪案件進行匯總比對,研判發案規律,盡快掌握案件規律、確定犯罪嫌疑人,便于案件整體態勢掌握。
4.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加強對重點人群的幫扶管理。加強對社會閑散人員的管理,建立重點人員管控臺賬,強化對有涉槍犯罪前科、劣跡者的教育改造、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加強管理和幫扶工作,從而實現自我約束作用,有效降低再犯罪率,杜絕或減少涉槍犯罪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