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沈陽市公安局發布一條微博:近日,有網民利用“沈陽親子圈”微信公眾號發布沈陽市某小學學生盈盈從學校返家途中,被一名戴墨鏡和口罩的中年婦女欲強行帶走的信息。經警方查明,此為虛假信息。
小編言之鑿鑿,只是提醒一下有什么問題呢?萬一發生了呢?于是,當網友們皆被其“有鼻子有眼”的事件描述所震撼,此事關系生命安全,再加上和最弱小的孩子有關系,自然而然得到大規模轉發和閱讀,同時配合時下最熱的 “拐賣判死”話題,“搶孩子”以營造事件的影響力,沖撞人們的心理防線,引發公眾恐慌和社會失序。
如果只是為了“善意”,也勉強算是無心之失。但是為啥大量的公眾號鋌而走險,散布謠言。說到底,還是被利益驅使。 據從事微信行業的資深人士介紹,轉發量高的微信可以獲得增加粉絲的效果,超過5萬粉絲,就可以獲得廣告收益。一個擁有5萬粉絲的微信號,一條微信的價格在1000元到2000元不等,粉絲量超過10萬,微信價格可超5000元,至于坐擁50萬粉絲的微信大號,一條微信的售價可賣到上萬元。同時,微信的轉發量和閱讀量也和廣告費用掛鉤,恐怕這就是不少公眾號挖空心思、造謠傳謠,利用人們的同情心,借機牟利的真正原因。
表面上騙取同情心,實則為了謀取利益。在方便快捷的信息時代,自媒體把關不嚴,虛假信息來源不明,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布謠言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然而現實生活中,信息發布者目無法紀,還是因為執法部門的巡控力度不夠,相關部門應該樹立執法權威,及時懲處造謠傳謠的始作俑者,避免謠言進一步擴散。
在此,要奉勸那些運營者,不要為了吸粉引發公眾的不安全感,無底線的編造、轉發遲早會引火上身。此外,公眾也應該學會辨別謠言,提高識別能力,不做謠言的幫兇,讓謠言止于智者。